过街设施应该建管并重

2013-03-13

文/步缘

  迎宾南路北岭段人行过街地道前期咨询和勘察设计招标。同时,我市今年还将建6处人行过街设施,其中4处为地下通道,并修复迎宾北路交银桦路路口的地下通道。

  建设过街设施,相信广大市民都会举手赞成。这6处过街设施中,除了立才翠前小学和情侣南路交粤海路路口是平面过街设施外,其他4处都将建地下通道。这表明有关部门把行人的方便与安全放在首位,更是体现了一座城市交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。

  事实上,我市为了环境美观,一直不乐于建设天桥过街设施。实际上,人行天桥对于行人来说安全系数是较高的。在市民印象中,一提到地下通道,就会有太多顾虑,因为那里存在太多不安全因素。诸如一些城市的地下通道,在行人稀少或夜半三更时发生的抢劫事件屡见于报端。于是很多人不愿意走人行通道,由此一来,建设地下通道也失去了意义。

  显然,如何管理地下通道设施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。细心的居民应该会发现,有小商贩摆摊的地下通道,市民很乐意由此过街。因为那里人多,不担心被抢劫或遇到“流浪汉”。但由于小商贩属于非法经营,城管部门常常追赶,导致这些小商贩也只能打“游击战”。而一些地下通道,由于城管出现频繁,小商贩为了安全起见,不敢摆摊。于是,这些地下通道就几乎成为虚设。从这个意义上去看,地下通道设施是否应设置“小商铺”呢?其实,这样做有诸多好处:一方面,让这些资源得以盘活,可凭铺租、税金,相应地增加财政收入;另一方面,又能解决小商贩、无业人员的就业问题,让他们有落脚点,不至于在一些街道上乱摆乱卖,影响城市环境。

  建设过街设施,有关部门更应尝试相关管理办法,让地下通道“活”起来,吸引市民大胆地把步子迈向地下通道。只有这样,才能发挥地下通道的功能,才能成为一道独特的人文风景线,整体上大大地提升了城市的魅力。